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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建设重点实验室

更新时间:2021-09-06

  市场监管总局9月6日发布关于批准建设“食品安全重大综合保障关键技术”等38个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和“石油石化产品质量安全”等19个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推进市场监管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提升市场监管科技创新能力,增强科技赋能,经组织申报、形式审查、集中评审、现场核查和综合论证等程序,现批准建设“食品安全重大综合保障关键技术”等38个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和“石油石化产品质量安全”等19个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

  请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依托单位和主管单位按照《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建设计划任务书,落实相关保障条件和支持措施,认真做好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建设周期内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的,进入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正式运行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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